職災意外
2024-03-29
委託人山哥為大樓玻璃帷幕排窗施作工程人員,為電子公司興建大樓趕工期間,竟於二樓鷹架收整焊接電纜期間不慎摔落,因下方適為停車場入口坡道,實際摔落高度實達近四層樓高,山哥遂受有「胸椎第11節壓迫性骨折、胸椎第12節爆裂性骨折併脊髓壓迫術後合併下肢癱瘓」,經全台首屈一指之教學醫院竭力救治,山哥終生仍須依靠輪椅代步無法站立行走。經山哥配偶到所諮詢,蕭盛文律師整理大包商、小包商、工地主任、工頭及營造廠之過失責任,提出過失致重傷害之告訴,為免山哥醫療、生活費用及三名幼子之教育費用無著落,蕭盛文律師亦積極與被告商談和解事宜,於提告後半年內以近1300萬元之金額成立和解。